伦理意见234
委托人坚持作伪证时辩护澳博app的职责
规则3.3(a)禁止在审判中使用虚假证词. 规则3.(b)刑事被告提供虚假证词的情况除外,只要辩护澳博app首先试图劝阻当事人不要作虚假证词, 失败了, 在不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况下寻求退出. 被告人在审判前已被监禁,而在审判前夕延期审理会导致审判延期的情况, 撤回的义务解除了. 而不是, 辩护澳博app可以传唤委托人以叙述形式作证, 但不得协助委托人编造其虚假证词. 辩护澳博app也不得在结案时对作伪证的客户的可信度提出质疑,除非客户至少提供了一些真实的信息, 相关的证据.
适用的规则
- 规则3.3(对法庭的坦诚)
调查
在一个刑事案件中,澳博app请求就其作为辩护澳博app的道德责任发表意见,在这个案件中,他的客户想要提供虚假证词以支持错误身份的辩护.
在被告首次出庭时, 澳博app对当事人的外貌作了书面记录, 包括服装描述. 听审后,被告被保释金拘留,一直监禁到审判. 在审判前夕, 被告告诉他的澳博app,他希望提出错误的身份辩护,并告诉他被捕时所穿衣服的位置, 哪些是监狱寄到被告提供的地址的. 检查衣物后, 澳博app开始确信,他的当事人穿的衣服和他第一次出庭时穿的不一样.
澳博app质问他的当事人,他猜测被告和监狱里的人换了衣服, 被告证实了澳博app的怀疑,但重申他希望提供证词以支持他的错误身份辩护. 澳博app试图劝阻委托人不要采取这一行动,并建议他不能协助被告向法庭提供虚假证词. 他还告诉他,证词很容易被警察反驳. 被告坚持要出庭作证. 澳博app向本委员会寻求非正式指导, 但在给出这样的指导之前,案件自行解决了. 因为哥伦比亚特区规则3.3不同于大多数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类似规则, 委员会已决定以充分的意见答复调查.
This inquiry considers three related issues: (1) whether the lawyer should have moved to withdraw on the eve of trial; (2) what steps, 如果有任何, the lawyer might have taken to assist his client to prepare to testify before the jury; and (3) what could the lawyer have said in closing argument.
讨论
面对刑事被告作伪证的威胁,辩护人的义务已经被激烈争论了几十年. 在哥伦比亚特区,这一问题已通过颁布规则3得到解决.职业行为准则第3条. 1
哥伦比亚特区规则是从早期美国澳博app协会的道德原则演变而来的. 1969年,美国澳博app协会通过了纪律规则7-102 2 《澳博app》(“《澳博app》”), 1974年修订的, 前提是刑事辩护澳博app面对其当事人可能作伪证的情况必须(1)在作伪证之前撤回, (二)当事人坚持作证的,向法院举报证言不实的. 3 参见美国澳博app协会第1314号非正式意见. 25, 1975).
当时DR 7-102被采纳, 美国澳博app协会正在审议《澳博app下载网》草案. 1971年,美国澳博app协会关于起诉和辩护职能的咨询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暂定草案,为辩护澳博app面对其委托人的伪证意图提供了新的方向. 这个解决方案, 通常被称为“叙事方法”,"试图为澳博app-当事人保密特权提供更多保护, 同时限制因作伪证对法庭造成的损害. 叙事性方法体现在防御功能标准7中.7:
(c)法院不可能或不允许回避案件, 或者在审判过程中出现被告人坚持为自己作伪证的情况, * * *澳博app应在不向法庭透露事实的情况下,以适当方式记录被告反对澳博app意见的事实. The lawyer must confine his examination to identifying the witness as the defendant and 许可证ting him to make his statement to the trier or the triers of the facts; 澳博app可以 not engage in direct examination of the defendant as a witness in the conventional manner and may not later argue the defendant's known 假 version of facts to the jury as worthy of belief and he may not recite or rely upon the 假 testimony in his closing argument.
这种叙事方式后来在司法上得到了接受, 尽管批评人士指责这种做法损害了所有重要的政策. “澳博app卷入其中,在道德上应该受到谴责, 然而,在考试中途突然改变策略,无异于向客户举报."4
在起草规则3时.《澳博app下载网》第3条; 5 然而, 阿坝, 同意对叙事方法的批评, 参见模型规则3的注释[9].3, 返回DR7-102进近, 如有必要,要求澳博app揭露委托人的伪证,以纠正情况. 看到id. 评论[10]. 在这样的情况下, 美国澳博app协会也拒绝了“全面倡导”的做法, 主要由门罗·弗里德曼教授推动, 6 在澳博app的指导下, 保护客户机密, 澳博app不能劝阻当事人不作伪证的,可以故意作伪证吗. 看到id. 评论[9].
在哥伦比亚特区, 然而, 约旦委员会和澳博app协会理事会拒绝了美国澳博app协会的做法, 而是选择了类似于弗里德曼教授所倡导的规则:
澳博app不能劝阻委托人或者撤回而不致对委托人造成严重损害的, 澳博app可以, 除此之外, 以正常方式进行对委托人的审查和结案陈词.
哥伦比亚特区澳博app协会理事会向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提交的意见书138(11月19日, 1986). 意见[9]对征求意见稿作了明确说明, 然而, 撤回是最好的办法,只有在真正紧急的情况下才有理由提出伪证. Id. at 141. 澳博app协会之所以选择这个职位,是因为它认为美国澳博app协会的做法给刑事案件中的澳博app-客户关系带来了太多压力,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刑事被告的有效代理. Id. at 142-143. 它拒绝叙述的方法,因为叙述的使用长期以来被视为等同于揭露. Id. at 142.
但是,上诉法院没有接受澳博app公会关于这一点的建议. 而不是, 法院拒绝了美国澳博app协会的做法和约旦委员会的做法, 并选择采用规则3的现行措词.3、实施“叙事方法”." 看到 建议的职业行为规则和相关评论33(1988年9月1日);7 D.C. 规则3.3(b). 除了, 法院驳回了第12至15A号评论, 它解释了约旦委员会的做法, 并修改了第8条评论,明确指出伪证很少会被宽恕, 同样重要的是, 它的呈现方式将完全是叙事方式:
[8]第(b)款允许澳博app 提供…的伪证 许可证 在刑事案件中被指控的客户 作伪证 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 而且是以非常有限的方式.
Id.,第34页(下划线表示法院的补充内容).
回应拟议规则, 大澳博app公会诉讼科赞同法院的立场, 但法院/澳博app科的大多数成员敦促恢复理事会建议的办法. 参见Robert E. 约旦, 3, 针对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9月1日命令提交的意见分析, 1988, 59-60(5月3日), 1989). 规则3的最终版本.3没有对这些评论作出修改.
规则在本调查中的适用
解析:选D.C. 规则3.考虑到这一点,它适用于目前的询盘是毫无疑问的.
第一,规则3.第3(b)条在澳博app“知道”他的客户, 被告刑事案件中的被告, 意图作伪证. 这个要求在这里得到了满足, 因为澳博app自己的调查得到了他的当事人的承认8
第二个, 一旦规则生效, 澳博app必须作出善意的努力,劝阻委托人不要作伪证. 这是在这里做的,但无济于事.
第三, 澳博app无法劝阻委托人不作伪证的, 他必须请求法庭允许他退出,除非退出会严重损害委托人. 对D项的评论[8].C. 规则3.第3条明确指出,撤回比提供虚假证词更可取, 并且必须在不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情况下进行. 本案在提出撤诉动议之前就达成了和解. 但是,我们被要求就是否应该提出这样一项动议发表意见.
这里的事实很接近,但足以使澳博app不再试图撤诉. 当时伪证问题浮出水面, 离审判只有几天了, 客户被监禁了, 无法保释, 被监禁了一段时间. 很明显,撤离会造成延误,在延误期间,客户继续被监禁. 而审前监禁本身就是一种苦难, 目前尚不清楚,它是否构成了那种法律上的偏见,这种偏见的存在可以成为退出义务的借口.9 尽管如此,对规则3的注释[8].3似乎认为澳博app不需要在审判前夕撤诉.10
第四,澳博app仍在案件中,规则3.3(b)允许澳博app传唤客户作证,但该等证词必须仅以叙述性的方式就任何虚假证词进行陈述. 澳博app不得询问其委托人,以获取明知是虚假的证词, 他也不得在结案辩论中对委托人的虚假证词的证明价值提出异议. 然而,规则3.3(b)不妨碍澳博app就澳博app认为客户会如实作证的主题进行正常的问答式检查.11
询问者询问他是否可以协助委托人准备他将向陪审团作的叙述陈述,其中包含伪证. 询问者担心拒绝协助被告准备供词会损害澳博app-委托人关系. 规则3.3(a)(2)和1.2(e)明确禁止这种援助. 这两条规则都禁止澳博app协助当事人从事明知是犯罪或欺诈的行为. 帮助被告准备一份包含虚假证词的陈述就是在帮助他这样做. 事实上,根据《澳博app下载网》,我们也得到了同样的结果. 我们的意见不. 79(12月. 18, 1979),基于DR 7-102(4),(6)和(7),认为:
澳博app可能没有准备, 或者协助准备, 他或她知道的证词, 或者应该知道, 虚假或误导. 只要不违反这条禁令, 澳博app可以适当地建议证词的语言和内容, 也许——真的, ——应尽一切可能为他或他的证人做好准备.
禁止协助当事人作伪证的规定并不适用, 当然, 防止澳博app讨论客户所建议的行动方案的法律后果. 看到 规则3.3(a)(2). 此外, 澳博app可以直接询问客户一个一般性的问题,从而引出伪证陈述.
最后, 询问者询问对他向陪审团为其当事人辩护的能力的限制范围. 规则3.第3(b)条规定澳博app不得在结案辩论中对委托人证词的证明价值进行辩论. 从本条款的上下文, 很明显,澳博app只被禁止辩论 假 对陪审团的证词.12 自, 根据询问者, 虚假证词只会构成辩护的一小部分, 澳博app可以就证词中非伪证部分的重要性向陪审团辩护. 除了, 辩护澳博app总是可以辩称,政府没有承担起证明被告有罪的责任,排除合理怀疑.
询问者还问,在结案陈词中说:“你听到他(被告)说警察抓错了人”或“如果你相信被告,你应该投无罪票。.“这种陈述是否被允许取决于被告的剩余证词, 本委员会缺乏的资料. 如果被告的证词包括 仅仅 关于他衣着的虚假陈述, 那么澳博app为当事人的可信度辩护就等于不允许为伪证的真实性辩护. If, 另一方面, 被告为自己的辩护提供了一些真实的证词, 澳博app可以在结案时就该证词的可信度进行辩论,即使在某些证词是虚假的情况下敦促被告的可信度,在某种程度上也会进一步加剧客户的伪证.
调查没有. 91-6-30
一九九三年三月八日
1. 规则3.3在相关部分规定:
(a)澳博app不得故意:
(二)劝告或协助委托人从事明知是犯罪或欺诈的行为,***.
****
(四)提供澳博app明知是虚假证据的,但第(二)款规定的除外。.
(b)打算提供澳博app知道是假的证据的证人是澳博app的客户,并且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 the lawyer shall first make a good-faith effort to dissuade the client from presenting the 假 evidence; if the lawyer is unable to dissuade the client, 澳博app应请求法庭允许其退出. 澳博app不能劝阻委托人或者撤回而不致对委托人造成严重损害的, 澳博app可以让当事人在证人席上以叙述的方式作证, 但是,澳博app不得询问委托人,以逼供其明知是虚假的证言, 不得在结案辩论中对委托人证词的证明价值提出异议.
2. DR 7-102(A)规定“澳博app不得 ... (四)明知是伪证、伪证而使用的.... (六)明知或者明显知道证据是虚假的,参与证据的捏造或者保全.... (七)在明知是非法或者欺诈的情况下,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或者协助...."
在1974年的修正案之后, DR 7-102(B)规定,“澳博app收到的信息明确表明:(1)他的委托人有, 在代理过程中, 对某人或法庭实施欺诈的,应立即要求其委托人改正, 如果他的当事人拒绝或不能这样做, 他应向受影响的人或法庭揭发欺诈行为, 除非这些信息被保护为机密信息.... "
3. 有关ABA地位演变的完整讨论,请参见1g. 危害 & W. Hodes,《澳博app法:职业行为示范规则手册》§§3.3:100-3.3:20 20(2版. 1991年增刊.).
4. G. 危害 & W. 霍兹,上,§3.3:215, at 602; see also Charles W. 《澳博app下载网》第12节.5.4(1986)(批评叙事方式).
5. 模型规则3.3在相关部分规定:
(a)澳博app不得故意:
(一)向仲裁庭就重要事实或法律作出虚假陈述;
(二)为避免协助委托人的犯罪行为或欺诈行为,有必要向仲裁庭披露重要事实,但未向仲裁庭披露;
*****
(四)提供澳博app明知是虚假的证据. 澳博app提供物证,知道物证不实的, 澳博app应当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
(b)第(a)款所述的义务直至诉讼结束为止, 即使遵守规定需要披露在其他方面受规则1保护的信息,也适用.6. (重点).
6. 看到弗里德曼, 刑事辩护澳博app的职业责任:三个最难的问题, 64年密歇根州. L. 牧师. 1469 (1966).
7. 建议规则3.3显示了澳博app事务所提交的草案的以下修改:
(二)在刑事案件中,证人是澳博app的委托人和被告,而证人打算提供澳博app明知是虚假的证据, THE LAWYER SHALL FIRST MAKE GOOD EFFORT TO DISSUADE THE CLIENT FROM PRESENTING THE FALSE EVIDENCE; IF THE LAWYER IS UNABLE TO DISSUADE THE CLIENT, 澳博app应请求法庭允许其退出,. 如果可以在不严重伤害客户的情况下完成戒毒. 澳博app不能劝阻委托人或者撤回而不致对委托人造成严重损害的, 澳博app可以, 除此之外, 以平常的方式进行考试. 澳博app可以让当事人在证人席上以叙述的方式作证, 但是,澳博app不得询问委托人,在其明知是虚假的情况下要求其提供证言, 不得在结案辩论中对委托人证词的证明价值提出异议. (补充内容以下划线表示).
8. 法院要求澳博app在采取措施避免或纠正所谓的虚假证词之前,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知识. 看,e.g.例如,美国. 威尔科特斯五世. 约翰逊,555 F.21,122(第3章. 1977) (requiring a "firm factual basis"); Shockley v. 州,565 A.2d 1373, 1379 (Del. 1989)(要求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知道客户将会或已经作伪证).
9. 对此,评论[8]指出:
对委托人造成严重损害,足以阻止澳博app回避,这比通常回避所必然导致的不便要多, 如延迟结案或增加结案费用. 只有在案件的特殊情况使客户受到严重损害时,才应狭义地解释该条款,以排除撤回, 例如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泄露受规则1保护的资料.6. 如果与委托人的对峙发生在审判前,澳博app通常可以回避. * * *在极少数情况下,不可能在不对客户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下撤回, 受(b)段的限制,澳博app可继续对委托人进行审查并进行结案辩论。.
(重点).
10. 评论[8]在这方面规定:
审判前撤回可能是不可能的, 然而, 要么是因为审判迫在眉睫, 或者是因为与当事人的对质要等到开庭后才会发生, 或者因为没有其他澳博app.
尚不清楚评论是否只是简单地作出事实陈述,即许多法院不会让澳博app在审判前夕回避,或者审判前夕的拖延是否足以成为要求回避的理由. 如果有这样的伤害, 这可能是由于澳博app需要在审判前夕寻求退出,以便为这种动议提供理由, 既然有足够的理由从法官那里获得延期而不倾向于批准动议导致最后一刻的审判延误, 自身是否会有不当披露机密信息的风险. 见规则1.6和3.3(d). 事实上, 最后一分钟的动议加上沉默很可能就等于委托人想要做伪证的陈述.
11. ABA建议标准4-7.7(c)允许澳博app指认其当事人为被告,并在澳博app认为被告的回答不会作伪证时提出适当的问题. 从倡导的角度来看, 澳博app可能希望在证词开始和结束时就安全问题提出具体问题, 把叙事性证词夹在中间, 以免引起对风格变化的过度关注. 参见People v. 洛厄里,北纬366度.E. 2d 155, 158 (I11. 应用程序. 1977)(认为被告在澳博app提出具体的初步和结论性问题时提供叙述性证词并没有偏见.)
12. 建议的ABA标准4-7.第7(c)条规定,澳博app不得“向陪审团辩称被告所知的虚假事实值得相信”, 不得在结案陈词中背诵或依赖虚假证词."